工商联的五项职能即是五项权利:
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中的引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宣传表彰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先进事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企业建立党组织。
二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各级政府要注重发挥工商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优势,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做出相关决策应充分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和建议。吸收工商联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商联要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境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更好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更好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工商联要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全国工商联作为有关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要参与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有关工作。
五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