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特点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显著特点是体现了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方针。以工业化为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二者是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扩展资料
提出背景: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抗美援朝可望结束;土地革命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提前实现预定目标;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中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1952年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多次讲过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年6月1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此作了较为完整的概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指出“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形成。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于同年9月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重要作用:这条总路线,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反映了当时全国人民的普遍愿望。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长期压迫下,处于贫困落后状态的中国人民,一旦掌握了国家政权和国民经济命脉以后,迫切需要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且也有可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以便迅速发展生产力。
只有社会主义工业化,才能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改造和装备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迅速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增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巩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确保国家的独立与安全,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而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又必须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因为在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后,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不解决这一矛盾,不仅社会主义工业化将得不到它所需要的劳动力、资金、粮食、原料和市场,而且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也会出现新的两极分化。
因此毛泽东曾形象地把工业化比作鸟的“主体”,把社会主义改造比作鸟的“两翼”,两者只有同时并举,才能展翅飞翔。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