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的身体条件:
1.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 6号)有关要求。
2.视力: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舰艇、空降专业外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身高:男生身长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长160厘米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60厘米,女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58厘米。
4.体重: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
注: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关于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检查。
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县人民武装部申请复议。
面试:政治考核合格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分数线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划定,面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3-4倍。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各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招收非指挥和指挥专业合格考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1日内向省军区招生办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