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NBA为例;
a 每支球队应有五名队员上场。任何球队场上队员不得被减少到少于五名。如果一名场上球员被判第六次个人犯规,而且所有替补球员均已被罚出场,该队员应留在场上,并应记一次个人犯规和一次全队犯规;还要判罚该队一次技术犯规。该球员此后的所有个人犯规,包括进攻犯规,应照此处理。所有身背六次或者更多次个人犯规而仍留在比赛中的球员均应如此处理。
b 当球队只有5名有资格上场的球员,其中一名球员受伤必须离场或被驱逐,该球员必须应由最后一名因第六次个人犯规而被罚下的球员替换。此后每一次需要替换受伤或被驱逐的队员时,均应照此倒序处理。每一名这样被罚下的球员重新入场比赛时均应判罚一次技术犯规。
c 如果一名球员在球为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比赛应继续进行,直到下一次比赛停顿为止,该球员如果无法返回比赛,应被替换下场。这种情况不会判罚技术犯规,但过程将交由联盟办公室审查,是否应处以罚款和/或禁赛。
FIBA规则
规则21.1的规定“A team shall lose a game by default if, during the game, the team has fewer than two (2) players on the playing court ready to play”(“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在比赛场地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2名,该队因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罚到只剩2人直接判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