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产与消费的结合部和连接体,商业直接关系着市场的实现,以及国民经济稳定快速的发展。本文应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观点仅就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一粗浅探讨。
一、商业概念界定
西方商业理论将商业等同于交易,认为商业包括所有的交易形式——批发业、零售业、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以及为进行交易而实行的一切服务业,如银行业、储运业等。显然,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时期,生产力加速发展使得社会分工更加细化,带来交易范围的极度扩张,使一切可以用于交易的商品、服务都纳入流通产业的范畴。因此,这里所说的流通产业是现代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和商品流通多元化、复杂化的产物,是由现代技术、管理手段装备起来的庞大体系,是以往任何时代的商品流通和商业规模所无法比拟的。
马克思说,商业“是以商人的活动,即商人的买卖行为为媒介的,于是这种活动就形成一种特别的、与产业资本的其他职能分离,因而是独立存在的业务……表现为一种和生产者不同的、特别的流通当事人的专门职能。”作为发达的商品流通形式,商业是专门媒介商品交换并借以盈利的经济行为。其最本质的特征是“G—W—G”,即先买后卖、反复买卖以取得商业利润。
现实生活中,广义的商业指经济中的一切交换活动和与其有关的组织,即上述的流通产业。狭义的商业特指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的国民经济部门。狭义的商业强调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部门或产业,强调从事转移有形物质产品及其所有权的产业。在我国现行统计指标体系中,“商业”一词指“批发、零售贸易”。为便于讨论,本文商业概念即指批发业、零售业。
二、商品流通与商品生产的关系
与商业的地位作用紧密联系的是商品流通与生产的关系。传统商业理论是重生产、轻流通。马克思十分强调生产,他提出:生产处于支配地位,交换受生产决定,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然而这一理论有其历史局限性:在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论的时候,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供给大于需求的矛盾尚未突出,流通的重要性远不如生产明显,经济学家把焦点集中于生产领域是很自然的。古典学派都是强调生产的。直到凯恩斯主义,需求变成第一位,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
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样经历了商品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过渡。80年代以前,人们关注如何提高生产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整个社会财富积累相对丰裕,买方市场逐渐形成。人们开始认识到交换对生产的促进和决定作用,认识到应该以更宽阔的视角研究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市场经济中,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商业所显示出的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经济调节作用会愈加明显。因此,必须对商业的作用给予重新审视,给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应有的定位。
三、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1、从世界经济发展看商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交换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与市场的联系最为紧密。世界经济发展史显示,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中心是后移的。产业结构具有从低水平均衡向高水平均衡演化的特征,其演变重心大致为:农业—轻工业—基础工业—轻重结合的高技术加工业—现代服务业。而商业、服务业恰好是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这种状况更加明显,包括商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越来越高,对经济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商业的发展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反映着经济发展的水平。
依各国经验,一国商业产值占GDP比重的高低与该国的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呈正相关。因此,商业对GDP的贡献也是衡量一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国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偏低,其产值地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世界经济整体水平和经济水平相似的发展中国家。商业的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自身的发展,而且影响了整个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
2、改革开放后,商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化趋势同各国工业化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基本一致,但第三产业增长滞后于第二产业,且产出占GDP的比重也没有明显扩大。
经研究发现,我国于80年代曾有效地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快速增长,商业发展速度也有大幅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进入90年代,第三产业比重没有明显增加,商业、餐饮业的份额也仅在8%徘徊。反映出商业发展相对不足,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整体偏低。
3、商业地位偏低的深层原因。商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偏低与商业发展水平有直接联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商业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这使得在经济体制转向市场化以后,随着对商业领域控制的放松,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各种类型的资本及劳动力大量涌入商业产业,其中尤以个体商业为甚。这种变化在推动商业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也带来商业企业细小化程度加剧、规模效益低下、技术进步程度缓慢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商业产业内部结构优化。
另外,商业活动本身的特点,如商业资本有机构成过低,行业准入门槛不高等,也在客观上对那些资本量小、资产专用性较弱的投资形成较强的吸引力。相对于第一、二产业,商业并不特别需要体力和高度专业化技术的劳动力,因而,自然成为解决社会就业的一条重要出路。结果是大量低素质的劳动力集中在数量过多、规模过小的商业企业中,使商业的发展表现出严重细小化、分散化的趋势。
最后,商业的产出效用就是加快了生产者的流通速度,分散了生产者的风险,使购买者方便经济地购买。因此,商业产出只有与其它产出相结合,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也决定了商业产出的增长要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其他产业的增长。
综上,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商品流通业对启动市场、促进需求,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商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商业作用不仅表现在产出量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上,同时商业发展对孕育市场关系、完善市场机制以及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均有重要作用。
1、商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具有衔接和协调的作用。从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发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连接障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场供求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生产者与消费者无法在价格上达成一致,原因之一在于他们之间缺乏一个缓冲和协调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主体就是独立承担流通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商业组织。他们是对最终交易价格最有发言权的市场力量,可以起到使供求价格趋于协调的衔接作用。
同时,市场经济要求经济资源的市场配置占主要地位,各种利益主体必须通过市场交换出售产品和获得资源。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以需定产,市场需求是第一位的。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谁越接近于消费者,谁就越能正确了解消费者,越能捕捉准确的需求信息。因此,商业对生产、消费起到能动的调节作用。
从消费者角度看,商业的发展推动物流配送业发展,同时新的零售业态的出现节约了消费者的时间、金钱成本,相应地增加了消费者的闲暇,更大程度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
2、商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充分就业是所有国家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中国是劳动力供给大国,在经济改革中,中国社会遇到的一大问题就是失业问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城市人口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商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便尤为重要。
必须强调的是,商业对劳动力吸纳的作用和能力是有边界的。首先,过多地吸纳低素质劳动力对商业发展不利。第二,一定时期商业的就业规模也是受当时的社会规模及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制约的。在制度体制尚未健全的经济发展时期,商业就业规模的无限扩张容易导致商业流通秩序严重混乱,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大力促进商业吸纳就业的同时,应加强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并注重第一、二产业发展对支撑第三产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3、商业对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推动作用。在18世纪的英国,推动工业革命的真正动力是商业贸易。在当时,生产规模的扩张极大地受到市场需求的限制,是商业贸易为工业革命做好了准备。商业的发展对工业化进程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随着制造业生产规模大、相对集约的趋势与消费购买量小、相对分散的特点,在商品空间、时间以及具体品类、特色上产生的矛盾呈日益扩大之势。这就要求商业组织在规模、数量和质量上必须以一定速度增长以匹配工业、制造业高速增长的要求。
某项产业能否顺畅地获得生产要素、销售产品,不仅关系到自身能否正常运转,而且还决定着相关产业链能否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各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与市场之间越来越需要专门的中介机构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协调机制,商业无疑是充当这一角色的重要力量。
4、商业具有促进市场体系发育和完善的作用。商业是反馈消费者需求信息的第一道环节,最终产品的价格也是在商品市场上形成的,各类要素市场能否清晰无误地反应和折射需求并有效定价,在相当程度上,都取决于商品市场的价格机制是否及时性、准确性和效率性。因此,没有发育成熟、富有效率的商业体系和中介组织,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体系。
正如刘国光所说,商业正在“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因此深刻认识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