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
1.国内意义: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成为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成立状大了世界自鸣得意、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2.国际意义:新中国的成立,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她依靠各族人民,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中国呈现在世界面前。
扩展资料: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以及周恩来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宣布就职。
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向各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向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参考资料:新中国成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