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1、日期、星期、气象、平均温度。平均温度可记为XX℃—XX℃,气象按上午和下午分别记录。
2、施工部位。施工部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轴线、楼层等写清楚。
3、出勤人数、操作负责人。出勤人数一定要分工种记录,并记录工人的总人数。
4、当日施工内容及实际完成情况。
5、施工现场有关会议的主要内容。
6、有关领导、主管部门或各种检查组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查意见和决定。
安全员有权检查与安全相关的内业资料、日志、记录等文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完善改进。安全员及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员没有对施工的直接指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