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租场地、购设备,再到交通局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拿到交通局审批的汽车维修许可证后,再到工商局办理汽车维修营业执照。拿到汽车维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再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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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鉴于汽车维修技术复杂,各企业能力、条件悬殊,如企业间分工不明、业务范围不清,势必造成汽车维修市场混乱,维修质量难以保证。为此,中国对汽车维修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依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流动资金和特殊技术认证等开业条件,确定企业类别和允许从事的业务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业。
如汽车喷(烤)漆、蓄电池充电修理、电气或空调器修理、轮胎修补充气、喷油泵修理、高压注(换)油、曲轴磨修、车身修理改装、门窗玻璃安装、检测四轮定位等。专门从事某一车型维修的汽车制造厂维修中心和特约维修站也参照相应条件进行分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汽车维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