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分为春季认定和秋季认定,即每年有两次教师资格认定机会。
就湖南而言,春季认定一般在3月中下旬开始进行,秋季认定一般在10月中下旬开始。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包括:网上申请-现场确认-通过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需向认定机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注意:有些地市是先进行现场确认,然后集中体检。具体体检顺序以当地认定公告为准。
最终认定事项以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