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政机关和专政职能。
而政法机关则包括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反邪教机构、武装警察部队等相关的部门。
另外,按照中国的学科划分标准,法学和政治学是各有不同研究对象和学科体系的相关学科,而我们在许多场合都习惯将政治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称之为“政法”。
扩展资料
专政部门
1、政法机关
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反邪教机构、武警部队等相关的部门。
2、政法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
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3、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