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官网明文解释为非动感MO包月20元无限CMWAP接入点卡,套餐内容是:每月20元包所有CMWAP流量,什么叫:”所有”,那就是不分2G和3G和4G,只要是cmwap接入点就包含在MO套餐内了,有10086客服录音为证。2013年12月26号,单方面把改MO套餐更改为:每月20元,包G/T网CMWAP流量免费(G是指GSM即2G,T是指TD-SCDMA,即3G). 开始对我们上4g天价计费,资费是按照10元或5元1m,以4g网速计算,短短一分钟就能达到移动所谓的500元封顶。大家都发现后一起投诉 ,并决定于1月1号在省公司和潍坊发起维权,由于群内有移动奸细,移动公司于2013年12月28号下午将套餐改回原样,虽然套餐说明改回原样了,但是cmwap接入点扣费系统没有恢复。
更可气的是移动3月下旬系统不断升级,明着升级,暗地里对我们开了4g的下黑手,禁止我们办理业
依据 :一,《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电信条例》规定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一列行为(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移动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擅自更改资费标准就属违法行为。三,《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四,移动更改收费标准需获得政府审批备案《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信部联清[2002]286号)。相信移动公司并未履行上述职责。我们可以依《消法》第八条,《价格法》第十三条,要求移动提供合法收费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