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影响不大。
一、主要干路及管理办法
(一)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世界闻名的长安街被誉为中华第一街。长安街的延长线西至新兴桥,东至国贸桥。该路向西延伸经五棵松路口、石景山首钢东门、京原路口与108国道相接;该路向东延伸经大望四通集团与京通快速路相接,至通州接102国道,是一条贯通北京城东西的大动脉。
车辆限行措施:
1.新兴桥 至东大桥路南口。7-20时,禁止吉普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摩托车和发动机工作窖小于1升的小轿车、空驶出租车通行。
2.木樨地路口至东大桥 路南口,8-19时,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新兴桥到国贸桥昼夜禁止小公共汽车通行。
3.新兴桥(不含)至北窑桥(不含)昼夜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7时至22时,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
(二)二环路
二环路全长33公里,建有29座立交桥 ,全线为全立交、全隔离的城市快速道路。目前二环路经过改建,部分立交桥的进出口已封闭,需要转向的车须提前驶出主路,在辅路上完成转向;上二环主路的车辆须先进入后,再寻找主路进口进入主路。
车辆限行规定:(1)二环路(含主、辅路)道路。7-22时,货运机动车通行;(2)二环路主路,7-19时禁止小公共汽车、空驶(无乘车人)出租车通行。除东便门桥往南至左安门桥段南行方向外,普车、轻型小客车、7座(含)以下旅行车通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西二环路(广安门桥至西直门桥)、东二环路(广渠门桥至东直门桥 )8时30分至11时30分、14-17时禁止核定载客7人(含)以上旅行车(蓝色号牌)通行。
车辆行驶规定:(1)二环路主路左侧第一条车道只允许小轿车通行、出租车和其它车辆不准在该车道行驶;(2)二环主路最外侧车道(不含进出口附近120米的路段),7-8时30分、17-18时30分,只允许公共汽车、大型客车和8痤 (含)以上的旅行车通行,其余时间其它车辆借道行驶时,遇有公交车辆行驶,应立即避让。公交车、大型 客车和8座(含)以上的旅行车只准向左借用相邻一条机动车道,超过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3)二环路主路公交车站区,严禁出租汽车和社会车辆驶入或临时停车(4)二环主路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在前方无障碍且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主路(不含进出口)车辆驶行的最低限速50公里/小时。
车辆停车的规定:(1)二环主路全线禁止停车;(2)除下列情形外,禁止机动车在二环路主路紧急停车带内停车(指主路最右侧白色单实线以外,路侧有“紧急停车带”文字标志的路缘带)。1、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2、行驶中发生故障的;3、交通警察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的;4、二环路辅路及非机动车道内只准车辆临时停车上下乘客,不准停放车辆。
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规定:二环路主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主路公交车站,只准行人在公交站台上候车;二环路非机动车道7:00-20:00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道路2
(三)三环路
三环路全长48公里,共建有41座立交桥,是本市重要的一条环形交通动脉。
车辆限行规定:(1)三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7-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2)三环路主路,除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7-19时禁止小公共汽车、空驶(无乘车人)出租车、吉普车、轻型小客车、7座(含)以下旅行车通行;(3)三环路(含)以内地区道路昼夜禁止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通行。
车辆行驶规定:(1)三环路主路左侧第一条车道只允许小轿 车通行,出租车和其它车辆不准在该车道行驶;(2)三环主路最外侧车道(不含进出口附近120米的路段),7-8时30分,17-18时30分,只允许公共汽车、大型客车和8座(含)以上的旅行车通行,其余时间其它车辆借道行驶时,遇有公交车辆行驶时,遇有公交车辆行驶,应立即避让。公交车、大型客车和8座(含)以上旅行车通行,其余时间其它车辆借道行驶时,遇有公交车辆行驶,应立即避让。公交车、大型客车和8座(含)以上的旅行车只准在该车道内顺序行驶,前方有障碍时,只准许向左借用相邻一条机会车道,超过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超过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3)三环路主路公交车站内,严禁出租汽车和社会车辆驶入或临时停车;(4)三环主路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在前方无障碍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主路(不含进、出口)车辆行驶的最低限速为50公里/小时。
车辆停车的规定:(1)三环主路全线禁止停车;(2)除下列情形外,禁止机动车在三环路主路紧急停车带内停车(指三环主路最右侧白色单实线以外,路侧有“紧急停车带”文字标志的路缘带);A、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B、行驶中发生故障的;C、交通警察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的;D、三环路辅路及非机动车道内只准车辆临时停车时上下乘客,不准停放车辆。
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规定:三环路主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主路公交车站、只准行人在公交站台上候车。
(四)四环路
四环路全长65.3公里,是一条按高速公路标准修建的城市高速环线。主路双向8车道加紧急停车带,设计时速80-100公里,该路两侧宽度为7-15米的辅路,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化管理,并设有完善的交通工程系统以及绿化、照明等设施。目前,除东、南、北四环路已建成通车外、西四环路仍在建设中。
四环路主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通行(养护专业车辆除外)。
7-22时,四环路主路禁止外省市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健翔桥向西至岳各庄桥段(西北四环),禁止本市10吨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7-22时,四环路辅路学院路桥向西至万泉河桥段,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辅路其化路段禁止外省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四环路辅路禁止畜力车、拖拉队、农运运输车通行。
四环路主路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第一、二、三条车道为小型车道,其中第一、二条为小客车专用车道;第四条车道为大型车道。四环路主路第一条车道只准小轿车行驶;小型货车只准在第三、四条道内行驶,大型车辆只准在第四条车道内行驶。车辆在借用驶的车道超车时,只准借用相临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道路3
四环路主路第一条车道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为80公里/小时;第二条车道最高限速为9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70公里/小时;第三条车道最高限速9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为60公里/小时;第四条车道最高限速为9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为50公里/小时。
四环路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四环路主路紧急停车带禁止车辆通行。
四环路主路禁止停车。紧急停车带,只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以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停放或临时停车。
四环路辅路禁止停放车辆。
(五)北京的高速公路
北京现有6条高速公路,即:(1)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由北三环路三元桥至首都机场;(2)八达岭高速公路,由北三环路马甸桥至八达岭;(3)京石高速公路,由西三环路六里桥至河北省石家庄市;(4)京津塘高速公路,由东三环桥分钟寺桥至天津市塘沽;(5)京哈高速公路,由通州区北关环岛至河北省三河市;(6)京沈高速公路,由东四环四方桥至辽宁省沈阳市。另外,按高速公路标准修建京通快速路由朝阳区西大望路大望桥至通州区的北关环岛,该路西连东三环国贸桥,东连京哈高速路通州区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