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让当时香港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
香港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简称HKSAR),香港自秦朝起明确成为当时的中原领土,直至19世纪中叶清朝对外战败,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香港从而开通港口发展。1980年代,中、英两国落实香港前途问题,于1984年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现在,香港十八区:中西区、湾仔区、东区、南区、油尖旺区、深水埗区、九龙城区、黄大仙区、观塘区、西贡区、葵青区、荃湾区、屯门区、元朗区、北区、大埔区、沙田区、离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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