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报考,但是具体情况还需以最新的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
2017年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明确指出: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报考,具体还需以最新公告为准。
扩展资料
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5.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考录对象为:本设区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设区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6.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7.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