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别人的报废车上路被交警扣车扣证要求15日内去支队处理,不去处

2020-06-13 社会 61阅读
1、裁决后15个工作日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额不超原罚款数额。
2、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是不能通过审验的,包括年审(年度审验)和换审(期满、转入换证审验)。
3、逾期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去处理时处罚参考如下: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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