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3、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的规定。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由施工方投保。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
1、保障的综合性
建筑工程的物质损失可以承保,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第三者责任可以承保,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质损失可以扩展,保证期内的物质损失可以扩展,施工机具损失可以扩展,还有如交叉责任清除残骸费用,错误和遗漏等责任都可以进行扩展承保。
2、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
一个建筑工程造价越大涉及该项工程的有关各方越多,有关各方都可以作为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如总承包商,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和分包人,设计方和工程设备提供方等等。
3、保险期限的不确定性
不同种类的工程施工期限是不一样的,比如小区楼房工期一般半年到三年,一条高速公路的工期一般两年到五年,而完工时间无法保证也是工程保险的一个特点。上面所说的一年三年都是工程方的预计完工期限,但实际上一般工程都会延期完工,
延期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遭遇保险事故后需要重新建造,工程资金断裂而无法继续作业,行政处罚而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等等,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延期。
4、保险金额的变动性
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是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度以及建筑材料的不断投入而逐渐增加的,工程完工时达到保险金额的最高值,所以建筑工程保险的风险是随着工程进度增加而不断增加的。
5、广泛采用招投标方式
工程项目的保险可分为两种方式进行保险投标,一是企业向保险公司采购,二是企业选定一家保险经纪或保险代理公司,然后由其负责全部保险采购及后续服务事宜,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一切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