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人,以其所有的二手房作为作为抵押物,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的住房贷款。主要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贷款咨询。向贷款银行咨询相关事项并领取有关材料。
第二步,前往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须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要带上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以及印章,如果是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
第三步,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贷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评估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并确定贷款期限。
第四步,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在审核借款人的申请以后,报给公积金管理核心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借款人方可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贷款文件。
第五步,过户。房屋买卖的双方需要到房产局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可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合同。借款人办理完抵押手续后,须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等借款材料交给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八步,签订还款协议。还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须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二是采用委托单位代扣的方式还款,这时,则需要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九步,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月还款。贷款资金由公积金管理核心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拨到卖房的一方的存款账户中。贷款发放后的第2个月,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按时地偿还贷款本息,较后一次还清贷款时,须亲自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注销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