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就算是二套房。
根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上海市2018年3月12日将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不高于36.1平方米调整为36.7平方米。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18年3月8日发布的《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至2017年年末,上海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36.7平方米的数据执行这一标准的。
这意味着,如果是三口之家,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10.1平方米以内的家庭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被认定为改善性住房。而一旦超过上述人均面积,则被认定为是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停止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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