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法定退休年龄依然是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国务院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国务院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