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所以,你企业并未被拉入黑名单。(参考:
http://www.gov.cn/xxgk/pub/govpublic/mrlm/201402/t20140218_66641.html)
可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1、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做联络员备案。
2、将备案的表格打印出来交当地工商部门进行现场备案。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2013、2014、2015年的年报。
4、公示完之后再将2014、2015年年报打印出纸质资料,与申请书(申请书上写明企业因何原因未年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一并交予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5、以后每年度6月30日之前公示上一年度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