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属于6级伤残。
六级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6)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扩展资料
赔偿标准
《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