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账户,存货跌价准备属于资产类账户;
2、具体账务处理是:
(1)计提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损失 (成本-可变现净值)
贷:存货跌价准备-A商品 (成本-可变现净值)
(2)A商品跌价准备的转回:(当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小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时。即存货价值得到一定的恢复)
借:存货跌价准备-------A商品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扩展资料: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