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
持旅中国签证的外国人,必须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或是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向边防检查机关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填写入境卡,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核准加盖入境验讫章后入境。
持中国签证来华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如就业、宗教宣传、非法采访等。违者将受到处罚。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
扩展资料: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赴华,可免办中国签证:
1、直接过境:外国人持已订妥机座的联程机票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的,可免办签证。
2、前往珠三角、海南岛: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3、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者: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3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2个月。
4、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
5、持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者。
6、根据双边协议免签的外国人: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者赴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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