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只能申请建立一个微信公众账号。
2018年11月16日,微信团队发布公众号注册数量调整通知,即日起,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2个调整为1个;企业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确需多注册帐号的企业,需申请并经微信公众平台初审,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适当放宽帐号注册数量。
扩展资料:
调整涉及的其他主体
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加强帐号管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行注册上限调整:
1、同一个邮箱只能申请1个公众号;
2、同一个手机号码可绑定5个公众号;
3、同一身份证注册个人类型公众号数量上限为1个;
4、同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资料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为2个;
5、同一政府、媒体类型可注册和认证50个公众号。
温馨提示:个人、企业类主体于2018年11月16日之前注册完成的帐号,可正常使用,不受2018年11月16日注册调整的影响。
公众平台运营者信息填写规则:
运营者身份证姓名:请填写该公众账号运营者的姓名,如果名字包含分隔号“·”请勿省略。
运营者身份证号码:请输入运营者的身份证号码(注意: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5个公众帐号)。
运营者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5个公众帐号。
运营者身份证验证:为了验证您的身份,请用绑定了运营者本人银行卡的微信扫描二维码,(本验证方式不扣除任何费用)。
参考资料: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注册数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