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残疾人卫生间是有标准的,门的净宽度不得低于0.8米。
1,在公用洗手间旁或在适当位置宜设残疾人专用的洗手间。设专用洗手间后可取代在公用洗手间的残疾人厕位。
2,专用洗手间采用平开门时,门扇应向外开启,门扇开启后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开门执手应采用横执把手,门锁应安装门内外均可使用的门插销,在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3,洗手间的面积不应小于2.00 X 1.30m或1.80m X 1.80m。
4,洗手间内设高0.45m的坐式便器,在坐便器两侧设高0.70m的水平抓杆,在靠墙壁的一侧设高1.45m的垂直抓杆。
5,洗手间内应设高0.60m的放物架和高1.20m的挂衣钩。沿洗手盆的三面宜设抓杆,洗手盆高0.80m,抓杆高0.85m,相互间距为50mm。
6,抓杆直径为32mm至40mm,内侧距墙面40mm,抓杆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7,洗手间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没有高低差,应采用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
8,专用洗手间必须设置应急呼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