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如何分级的?

2020-06-24 时事 969阅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不同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分成四级;

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

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

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扩展资料

2013年2月28日19时43分,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家沟矿业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5.08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和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张庆黎、省长张庆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时任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率有关人员连夜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省政府同意,3月1日,成立了以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张杰辉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并成立了由河北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韩堂惠任组长,河北省煤管局局长程文科、张家口市政府副市长宋文玲为副组长,河北煤矿安监局、河北省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安监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聘请4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隐患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