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税务局查得严不严,严的话是过不了关的。
而且如果涉及外贸,还是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开,因为验单(具体什么单我忘了,反正我是被公司的进出口部门折磨过,反复修改开出发票的货物数量。。。)的时候,必须与单据上的一致。
一般来说,开出发票的货物数量少于实际发出货物数量是可以的。
例如,实际卖了10元/个×10个,你开发票开了100元/个×1个
简单解释下为什么卖了100元/个×1个,不能开成“10元/个×10个”。
这里用最简单的情形来解释,平进平出。期初库存5个。
货物不含税价为100元/个
如果你买发票,买了20个该货物所对应的发票。得到的进项税额340,你实际用300买到的发票。
借:进项税额 340
物资采购 2000(100×20)
贷:预付帐款 2340
借:库存商品 2000(100×20)
贷:物资采购 2000(100×20)
本月卖出5个货物。(前面20个是没有实际交易的,只是买到了发票而已,这5个是清掉了库存,5-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贷:库存商品 500(100×5)
如果按正确的数量、价格开出,税务局查库存帐,盘点数量:
实际库存:5-5=0
账面库存:5+20-5=20
存在不明报损20个,如果买发票的数量巨大,那不明报损数量也巨大。
——————————————————————————————
如果你在卖出5个货物时,做账时降低货物价格、增加货物数量。
实际卖是100×5元,你开成20×25元。总价都是500。
那么实际库存:5-5(仓库里库存帐登记你是卖出了5个)=0
账面库存:5+20-25=0
此时帐实相符,买发票的行为被掩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