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为: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1、算术平均分是把所有科的分数加起来再除以科目数;
2、加权平均分是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的平均数;
3、学分绩点和是每门课的绩点乘以相应学分后的总和;
4、平均学分绩点则是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学分,也就是学分绩点和除以总学分。
在四种计分方式中,中国主要计算学分加权平均分,国外为五分制,主要采用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和学分绩点和的效果相同。
扩展资料:
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多数学校每18学时对应1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是将分数换算为绩点,之后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方法计算。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平均学分绩点一般3.7分以上为优秀,3.5分左右为良好,2.5分左右为中等,1分为及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