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57716528
2、地址: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
3、邮编:201600
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扩展资料
受理条件包括: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5、申请书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材料明细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请书;
2、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证明申请人主张的证据材料;
5、其它。
仲裁手续: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