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评论是新闻评论体裁与电视媒介结合的产物。在现代电视中,新闻和新闻评论性节目应该是整个电视节目的支撑点;而电视画面在新闻评论节目中的作用,也具有支撑和理性的力量。下面,就此谈谈电视画面在新闻评论节目中的作用。
“电视画面是指电子摄录系统拍摄和制作的,由电视屏幕显现的图像”。电视画面是电视造型的基本单位,是组成电视节目的基本单位,它既是视听同步的又是时空一体的,既是表现的内容也是表现的形式,是电视片结构、连接的载体和主干。正因为如此,电视可以同时运用声音和图像,诉诸听觉和视觉,它是声音线和图像线并行的传播形态。电视能够通过画面和声音的连续性及其交互作用表达内容,有的学者将其称为“双线互补”,有的则将其叫做“主体性双重结构”。本文中“电视画面”的含义特指除逻辑性文字语言(解说词)之外的图像和声音(包括同期声和现场音响)。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认为以画面图像为主要传播形式的电视和以言论思辩为主的评论是很难结合在一起的。但早在80年代末,电视工作者就开始了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探索和尝试。中央电视台最初在《经济半小时》让经济新闻评论粉墨登场,通过很长时间的摸索和修正,在1994年3月1日郑重推出《焦点访谈》,随之,各地方电视台也陆续开办了电视评论节目,眉山电视台也在1997年推出了电视评论节目《新闻视野》……不到10年的摸索,电视新闻评论节目逐步在蔚为大观的视觉消费产品中凸现出自己的品格。
电视画面在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日臻完善、不断变迁和拓展。
在电视本体上:电视画面使新闻评论节目“姓”了电视
电视画面这一首当其冲的作用似乎无需多言。它使新闻评论成为电视中的新闻评论、电视化的新闻评论。电视新闻评论节目要有电视媒体属性,否则就不会成为“电视”作品;同时还不背离新闻评论的体裁特征,尤其是政治性和思辩性的特质,否则就会湮灭于视觉的具象之中而丧失自身独具的品格。
在新闻评论文本意义上,电视画面使新闻评论节目成为大众化文本
画面以其感知的直观的视觉形象,使人们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它在电视评论中主要用来表现事实,如同报刊评论用文字描述事实,广播评论运用语言或实况音响叙述事实一样。画面所表现的事实,既可像《如此母亲》(眉山电视台《新闻视野》1999年播出)那样,成为引出论题的“由头”,为论题提供具体的时空环境,增强论题的现实感和吸引力。
更可以像《给群众一个明白》(眉山电视台《新闻视野》1998年播出)那样用作支持论点的依据。画面在电视评论中可以派各种用场、起多种作用,但主要任务是体现“照相本性”,以准确的画面语言表现新闻事件和事体中所涉及的人、事、物、地域等新闻要素的可信性,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们对于事物认识的不确定性,以及由于文化水平、生活经验等方面的不同而形成的理解差异,并为观众提供一种显而易见的亲近性,以满足其“百闻不如一见”的心理需求。
因此,恰当地运用画面,电视评论就获得了一种其它传播工具所不具备的说理手段,可以大大增强评论的说服力,使人易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