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名称,应当自更改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且《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后才能变更名称。
《公司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其中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了: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因此从该条可知公司名称在公司变更事项规定范围内,所以可以变更。
扩展资料:
更改公司名称之前需要去工商局做“商号查重和核准”,核准通过后,由工商局会出具一个名称核准通知,即可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申请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⑵《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