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管辖范围相对不是很大,行政职能主要集中在:
1、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
2、负责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3、协助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4、负责行业管理。
具体业务嘛,有这么几样:
行政许可类是核发《导游证》和核发国内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类还是《行政处罚法》里的那几样: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之类的,处罚的对象基本上是导游及其它旅游从业人员和旅行社,但是具体的你要仔细看看《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这几样是国务院发的,国家旅游局也有几个文件,不过我不是旅游系统的我也不太记得,再者还要看你所在省、直辖市、较大城市有没有旅游相关的条例出台,有的话就看看,而且做到副局长基本动嘴就行了,里面的细化措施不用太仔细的了解。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