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开发 土地一块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以甲方名义从 购得的位于 的土地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乙、丙双方合作建设房屋。
二、出资比例。甲方同意由乙、丙双方按照2:1的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房屋建设资金投入。现经初步估算建设资金总投入为30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20万元,丙方出资人民币10万元,用于在该地块建设房屋一栋,房屋总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共 层(资金以乙、丙双方实际投入为准,房屋总建筑面积以最后测量为准)。
三、乙、丙双方分期将各自出资额以转账方式缴交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账号 ),由甲方妥善保管并全部用于房屋建设。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于2011年3月 日将肆万元以转账的方式缴交给甲方,丙方已于2011年3月 日以转账的方式将贰万元缴交给甲方。
五、三方同意指定甲方为代表,负责房屋的建设、监工、购买建筑材料、支付建设费用、办理报建等相关事项。
六、房屋建筑面积如需增加或者减少,甲方需征求乙丙双方的意见,
七、房屋建成后,甲、乙、丙三方对房屋所有权及其有关收益约定按份共有,具体份额为:甲方拥有1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剩余建筑面积由乙、丙双方按出资比例(即2:1)分割拥有。
八、如因国家政策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相关协议由甲方负责签订,但必须是在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拆迁补偿款的相关协议内容的前提下,甲方才可签订。
九、房屋因拆迁而取得的补偿款按甲、乙、丙各自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配,即甲方取得150平方米的补偿款,剩余建筑面积的补偿款由乙、丙双方按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十、若该房屋被征收之前,因不可抗力、被政府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强拆、自身质量问题倒坍或其他因素灭失后,甲、乙、丙三方共同分担风险。因政府征收该地块而取得土地补偿款的,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配:甲方获得补偿款总额的20%,乙方获得补偿款总额的50%,丙方补偿款总额的30%。
十一、本协议签订前,该地块如存在抵押、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客观原因而导致本协议签订后无法在该地块建设房屋的,甲方应将出资额如数返还给乙、丙双方。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