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和亲生女儿继承权问题

2021-11-03 社会 98阅读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的在继承上的权利是一致的。
如果通过遗嘱来排除养子女的继承权利是可以的,可以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的效力是最强的,只能通过再公证才能更改或者消灭。其效力强于其他形式的任何遗嘱,包括后立的遗嘱。
收养孩子就要用心扶养,把孩子当作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般对待,这样才能让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你们这样的收养方式很伤养子女的心啊,不如改成结对子扶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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