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加权平均法公式

2021-11-04 教育 278阅读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

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扩展资料

优点: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

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较大的差异。

适合物价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按上月月末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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