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有税前扣除限额规定吗?

2020-05-16 财经 75阅读

原发布者:大爱常青

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一、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一)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二)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方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比例范围内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预缴,下面以例子说明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对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例1:甲公司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2008年5月通过慈善总会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甲公司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公司二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二季度按累计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款)=500×25%-40=85(万元)说明: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预缴税款,由于二季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已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做为一项支出已减除,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例2:[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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