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携带以下刀具:
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
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
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
扩展资料:
地铁上禁止携带的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类:
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防卫器、弓、弩等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
射钉弹、发令弹等含火药的制品。
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的锐器、钝器。
警棍、手铐等军械、警械类器具。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