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应遵照本操作规程。
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