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电动车相撞,导致胫腓骨骨折,熟人未报警,医药费解决办法,工伤?除意外保险外单位有其他补偿吗

2020-04-27 社会 154阅读
1、当前这种情况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从撞人者那里得到相对多的赔偿?
如果当时没报警,以后你还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因为时间久了,现场发生了变动,如果当时没有拍照取证的话,即使事后报了警,交警也会告知你们出示证据,如没有证据的话,交警不受理,会让你们自行到法院去解决。所以说,就目前来看,证据是最关键的。不知道是哪天发生的,有多久了,你们可以到事发地现场看看有没有监控摄像头,如果有的话,到相关单位调取碰撞的证据。或者看看周边的单位或小区等有没有视频摄像头,如果有的话,也要去调取证据。只要拿到当时的证据证明对方当时是逆行,就足够了。如不出意外,对方应负全责。如果找不来这些证据的话,就有些麻烦了,不过还是可以到法院起诉试试看。
2、还需要找单位吗?除了这3000封顶的意外保险外,单位还有没有其他赔偿义务?
因为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也认定为工伤。所以说,如果你妈想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责任的话,就必须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才行。
至于3000元的意外保险,由于你妈是受益人,自然有权利要求理赔。而且,即使用人单位给你妈买了意外伤害险,也不能排除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的义务。因为工伤保险是法定险种,用人单位必须要投的,如果不投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事故,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至于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之间的关系是: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买,如果不买,则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负担;意外伤害险应认定为用人单位地劳动者的一种褔利待遇,不能代替工伤保险,相应的也不能代替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
所以说,你妈妈可以在拿到3000元的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同时向直接致害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这三项是可以同时主张,同时要求的。
另,给你一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和《工伤事故处理实务》的,里边有更详细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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