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配套规定,内容涵盖建设用地审批的全过程,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
其中,《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为基础计算可供地数量,并与以往的规定相结合,突出了实用性和指导性。
投资强度的计算以投资额为基础,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未对投资额的内容作出界定。投资额可以有两种含义:
第一种含义是注册资金,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资产总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金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之和。
股东的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出资,也可以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也就是说,注册资金包含了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
第二种含义是货币资金,即准备投入该项目的资金总额,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单纯以注册资金或货币资金作为计算投资强度的基础均不合理,比较合理的办法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地申请单位,以其注册资金作为计算投资强度的依据。
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地申请单位,要求该用地单位以所申请建设项目的名义设立基建专户,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强度以验资报告所确定的资金总额为计算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