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保卡是在深圳办的,在东莞可以用吗

2020-09-14 军事 359阅读

不能直接使用,如果是属于异地就医,是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扩展资料:

如果离开深圳到东莞工作的,可选择将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到东莞累计计算。

转移手续: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深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携带《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如果选择暂不转移保险关系,可以保持现在的状态,暂不影响社保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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