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婚姻的看法:
婚姻是人道的境界,是人类立场所需,是欲界众生所免不了的。若以色界众生而言,色界众生则无男女之欲,无饮食之欲,以禅为食,清净自得,无此男女之欲所累赘,依此循次渐入,色界无色界,乃至出三界,便无婚姻之欲。有婚姻之欲是处于欲界众生之所须要,毕竟,众生(梵语bahu-jana)是以欲为依为命,乃六道中的一环;若已证果或出三界的圣者,对婚姻已解脱,不须受婚姻所束缚,因而牵缠不得自在,乃至不受尘欲所染。
总而言之,圣者已证得圣位,不受婚姻所累,婚姻与不婚姻已无法束缚圣者的境界,犹如莲花处于污泥而不染,清净自得故;六道众生于种种之欲未得解脱,故须以婚姻来衬托,以达人伦次第,带来人道美好和乐为通途。
基督教的婚姻观:
婚姻是创造宇宙的主宰神所设立的。当他看到自己所创造的甚喜爱的杰作--人孑然独居时,便主动关怀。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于是神采取行动为人造配偶,成为他的帮助者。可见基督徒的婚姻是神所预备。
基督教的婚姻观中有个很重要的原则是: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
他们认为神设立婚姻的初衷是希望它神圣而美丽,夫妻二人不但同行,而且同心又同工。倘若嫁给非基督徒,怎么也谈不上在婚姻里一起享受主内同心、同工的喜乐,他们今生的婚姻也许幸福,但在永恒的价值里,却是可怜而且贫穷。这种结合要冒着婚后信仰蒙受损失的重重危险。正如圣经上所说: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
义与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与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
但在现实中基督徒也有与非基督徒结婚。有些把另一半也带到基督教里,信了耶稣,但这种比率极少且路途艰险坎坷;而有些则很不幸,要遭受信仰的逼迫。相信圣经所揭示的原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基督徒信仰的安全,保障婚姻的幸福。因为信仰会深深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观、婚姻观、时间的运用、休闲活动、待人处世、交友态度、价值观、道德观、金钱的使用、教养儿女、思想方式、处理危机等许多方面。信与不信,在这几方面的差异十分巨大,磨擦的可能性大增。
所以我建议,若双方的家族都没有什么反对的话当然可以结婚的,如果双方家庭中有一个反对的话那么则不建议成立婚姻关系。当然我觉得佛教家族方面可能没有什么问题的把,现在所谓的在家居士一般都不是很多啊,可能只是平常的烧烧香拜拜佛而已,而基督教则可能要正式一点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