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签证所需材料(676、ADS) 旅游签证所需材料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
护照;照片(名片);身份证;户口本。
存款证明:
1.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 30 天。
2.存款数目最低 5 万元人民币。
附加证明:
提供有历史记录的余额在 5 万元以上的存折复印件(广东领区必须提供)、车产证明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信用卡明细单和信用额度证明。
在读学生:
需要提供在读证明。 内容包括学生所在系或班级、 旅行时间、 准假人的签字和联系方式, 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18 岁以下:
1.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原件,公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为宜。
2.与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原件,不去一方要出具委托公证原件 (2 份)。
3.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原件,父母双方出具委托 公证原件(2 份)。父母的联系方式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4.必须与有经济能力的成年人一同出行,对于单独成行者,使馆不予受理。
5.所有公证书均要中英文对照,说明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亲生母亲是谁;如父母离异,所需材料同上,且以上所及“父母”处均指亲生父母。
6.澳大利亚,新西兰同去的需准备两份原件。
其它:
1.非北京领区签发的护照,需提供有效的北方领区暂住证。
2.如果您或团队的其他成员以前曾经申请过签证,请提供以前申请的详情,包括送交 申请的时间,所申请的签证类别,以及申请是获准还是被拒签。
3.如申请人曾被澳大利亚使馆拒签过,此类客人可申请澳大利亚个人旅游签证(676)。
4.如有任何国家拒签记录,请出具该国使馆英文拒签说明信复印件(如不慎丢失,需 用单位抬头纸出具一份中、英文解释说明信,详细说明申请及拒签经过,并加盖单 位公章,本人必须签字)。
5.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材料是清晰可读的。含有假的或误导性信息的申请很大可能会被拒签。在计划行程有任 何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社告知使馆。
6.如签证申请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被使馆拒签,申请费用恕不退还。
7.如申请人所交材料中有须退回的文件,请在递交资料时明确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