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米的蓝牌货车不需要货运资格证。
根据《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文件提到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扩展资料:
1、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可至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苏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以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和“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等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2、并督促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或者年审手续。同时,苏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出具《客货运输车辆使用性质信息联动核定表》,相关车辆可直接向公安车管部门登记申领行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