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被骗了1500报警不能立案,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诈骗解释》)的规定,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各地可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性质和特点,《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数额标准和数额幅度底线标准:电信网络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这样规定,一方面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电信网络诈骗突破了传统犯罪空间范畴,基本属于跨区域犯罪,地域化色彩相对淡化,不宜再由各地自行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解释说。
此外,《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后,具有十项情形之一的,予以从重处罚。包括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诈骗致人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犯罪手段恶劣的,如利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链接等进行诈骗的;
以社会弱势群体为诈骗对象的,如诈骗残疾人、老年人、学生等;诈骗特定款物的,如诈骗扶贫、救济、优抚款物;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的,如有诈骗前科又诈骗的等等。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 可依电话、信息数量定罪
扩展资料:
微信等网络诈骗罪的犯罪标准法律规定: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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