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内停车楼
小型车:起价8元/第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以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限额60元(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办法重新计费);
(二)、室外停车场 小型车:起价5元/第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以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限额40元(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办法重新计费);
大中型车:起价12元/第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以后每半小时加收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24小时限额100元(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办法重新计费);
出租车:2元/辆次(待配套设施完善后再进行收费),对当日内多次停放的出租车,由机场制定优惠方案。
上述收费标准实施过程中,机动车停放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停放。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