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通常的折旧率是通常折旧率为:前3年为11%,第4年起为10%,后3年为9%。前3年每一年折旧率为11%,3年的总折旧率为33%。
第4年起,每年折旧率10%,总折旧率40%;后3年每一年折旧9%,总折旧率27%。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折旧率越高,车辆的车况就越羞,剩余价值也越低。折旧率与成新率一样,都可以用来表示二手车价值(汽车残值)。
有关汽车折旧的几个基本概念:
汽车折旧基数是指以货币表示的汽车价值,当汽车价值增加或减少时,折旧基数也随之变化。
账面残值是指汽车使用期终时的账面价值,主要用于财务计算,它并不等于此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何种折旧方法都不考虑账面残值以下的资产价值。
估计残值是指在更新计算时对不同使用年限汽车的估价。
实际残值是指汽车在转卖或报废处理时实际成交的价格。
折旧寿命是指完全回收汽车投资的时间长度。它一般不等于汽车投资有效使用期,也不等于汽车实际使用寿命。
折旧率是指每期折旧金额占总折旧基数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