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低保户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有补助的,这个有具体规定,但是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决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四、基金筹集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