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执行
1、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2、到当地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投诉;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有证据证明拖欠工资的行为,还可以直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向拖欠单位发出工资支付令。
相关法律条款: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