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第4.3.2条第2款、第3款的要求执行。
4.3.2.2 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30㎡左右,中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60㎡左右;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凯让0.80㎡。
4.3.2.3 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平面长宽比不宜大于1:2,宜有扩声、放映、多媒体、投影、灯光控制等设施,并应有隔声、吸声和外窗遮光措施;会议厅所在层数、面积和安全出口盯御局的设置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具体可以上述标准及会议室的实际使用情况酌情考虑:拆贺一般可以按每人使用面积2m2,如要求较高则也可放宽到每人使用面积2.5m2。